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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扫黑除恶: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时间:2019年04月16日

“砂石过去总比周边县和乡镇要贵几块钱,现在终于降了!”

4月初,在桂林市永福县罗锦镇一处采石场。谈起李佳等22人涉黑犯罪团伙被打掉,在永福县做房屋装修的小老板蒋先生直言“大快人心”。李佳团伙一度垄断永福县及其周边几个乡镇的砂石市场,导致当地砂石价格居高不下。

“我们把群众满意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最高标准。全区各级政法机关始终站在事关人心向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抓扫黑除恶,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净化社会生态,努力根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广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莫亦翔说。

广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聚焦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深恶痛绝突出问题,进行精准打击,截至2019年3月底,全区共打掉涉黑组织3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37个,涉恶团伙2178个,侦破涉黑涉恶案件4531起,刑拘犯罪嫌疑人16118人,缴获枪支118支,查扣涉案资产156526万元,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1351人;共起诉涉黑案件44件538人,起诉涉恶案件341件1966人;一审审结涉黑案件27件269人、涉恶案件168件1030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8年群众安全感达到96.12%,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90.69%。

“黑恶势力不只是治安问题”

2018年12月27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杜欢等33人重大涉黑案公开宣判,被告人杜某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宁某等28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包庇罪数罪并罚,分别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2012年以来,杜某欢及其团伙针对大芦社区及其周边地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发商、承建商、建材供应人以围殴被害人、开枪伤人、持刀砍人、逼被害人下跪侮辱、打砸车辆等方式,有组织地进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造成1人轻伤、2人轻微伤实施犯罪活动,非法获利224多万元。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广西查处了一大批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涉恶案。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以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果回应群众新期待。”在多次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多次强调。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也多次召开常务会议,自治区主席陈武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扫“黑”与打“伞”并重,深挖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

广西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综合督办组等6个专项小组,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暨重大案件协调会,推进和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区各地各部门迅速跟进,建机制、抓部署,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当“第一责任人”责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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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温子锐  作者:尚永江、古琳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