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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员积分评级登记为抓手 处置农村不合格党员

来源:广西干部学院  时间:2018年04月13日

来宾市共有基层党组织8406个,党员102204名,其中农村(社区)党员5万名,占全市党员总数的56%。近年来,我市针对农村(社区)党员的日常管理欠缺,没有好的标准评定党员的成绩和不足,党员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务的积极性不高;对不合格党员标准难以界定,对表现不好、思想行为落后,在群众中引起不良影响的党员,不好处置;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畏难情绪,担心把握不准形成对立面,不敢处置等系列问题,通过试点先行,以“党员积分评级登记”为抓手,严肃、认真地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一、主要做法

2016年,我市在农村(社区)中全面实施党员积分评级登记制度,通过构建“季度一积分、一年一评级一登记”工作模式,对党员党性状况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以积分评级方式进行量化定级,据此每年进行一次党员注册登记,有力促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更加精细化、系统化和常态化。

(一)注重创新载体,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一是定标准,明细党员评价正负面清单。按照党章要求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党员积分评级登记制度。这一制度主要以党员日常履行义务责任表现情况和年度评议情况进行量化积分,并以此为依据评定党员等级,决定是否给予注册登记。重点考核在政治觉悟、组织纪律、道德行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5个方面的日常表现,每方面都有具体的标准和分值,增强了考核的可行性和针对性。同时,明确不合格等次的具体标准,将不合格党员标准细化为理想信念动摇、思想品德差、组织纪律差、团结协作差、模范作用差、廉洁自律差等6个大类17种情形,并规定出现其中之一的即可启动不合格党员调查认定程序。比如,象州县在党员积分评级登记的试点工作中,为统一思想认识,在全县开展“党员标准”大讨论活动,专门编发了党员积分评级登记工作流程图和学习资料册,组织每一名党员对照标准进行一次严格自查自纠,自己给自己打分。二是定规程,健全不合格党员评定体系。积分评级登记坚持日常考核、等级评定、注册登记“三步工作法”。第一步测算量化积分。每季度,由党(总)支部按照日常考核评分标准表,对党员的日常表现进行打分,累积四个季度分数为党员的日常考核分。年末,召开党(总)支部民主评议大会对党员进行测评,取参会人员打分的平均值为党员年度民主测评分。日常考核和年度测评都以100分为基准分。最后,按日常考核分占70%、年度民主测评分占30%的比例加权得出党员的量化积分。第二步评定党员等级。根据量化积分情况,将党员划分为“不合格”“基本合格”“合格”“优秀”4个等次。其中,量化积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等次,70分以上的为“合格”等次,90分以上(含90分)可参加“优秀”等次评比,“优秀”等次控制在15%以内。第三步开展注册登记。基层党(工)委和党(总)支部派出工作组,对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进行组织谈话,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其后,党支部对评为 “优秀”“合格”等次的党员给予注册登记,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给予注册登记但要进行提醒告诫,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作出暂缓或不予注册登记的决定。三是定尺度,规范处置不合格党员方式。根据积分评级结果,对不合格党员分别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3种处置方式。对问题性质不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有整改措施的,经支部大会表决同意,给予暂缓注册登记,限期一年时间改正;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接受党组织教育的,或本人虽要求留在党内,但已明显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注册登记,给予劝退或除名处置。四是重转化,完善不合格党员帮教机制。对给予暂缓注册登记的不合格党员,要求其所在党(总)支部进行提醒告诫,帮助查找不足,签订整改责任书,开展结对帮扶,要求在1年内进行限期改正,争取一年后重新注册登记。对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而除名的,由党(总)支部通过谈心谈话、节日慰问、入户宣传政策法规等方式,进行教育帮扶,使他们放下包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二)注重总结提升,党员日常管理方式灵活多样。在推进农村党员分类管理评分定星工作中,各县(市、区)均能够坚持程序不走样、步骤不减少、标准不降低,严格完成“规定动作”,同时注重创新“自选动作”,大胆创新方法载体,使党员的日常管理方式灵活多样,有效激发了农村党员内在活力。全市除了原来基础工作比较扎实的武宣县、象州县之外,其他县(市、区)也涌现出一些比较有特色的做法或亮点。比如,兴宾区探索“正负面清单+预警机制”分类管理模式,着力破解农村党员管理难的问题,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忻城县制作《农村党员分类管理评分定星手册》,把党员管理要求、评分标准、评分记录全部融合进一个本子,发放给每名农村党员,增强了党员的参与感;金秀县注重抓不同类别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方式,出台《农村党员分类参与党内政治生活实施方案》,针对外出流动党员,在微信官网建立了瑶乡网络E支部,让他们可以通过网上支部交纳党费、建言献策、参与学习等;合山市通过科学分类、差别积分管理,实现较为精准管理,形成“干好、干坏不一样”的舆论氛围,有效激发农村党员干事创业的活力。

(三)注重结果运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激发。加强激励是引导党员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有力手段。我们在分类管理、按季积分、年度总评的基础上,实行一年一定等一评星一登记的办法,同时注重定等评星结果的运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有效激发了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农村党员队伍的活力得到进一步焕发。比如,忻城县结合实际,注重结果运用,对评为星级党员的,除了授星获得荣誉证书之外,还探索建立评星结果与评级授信、金融扶持相挂钩的“农村党员贷”工作机制,把评分定星结果与项目资金帮扶相结合、与奖励关爱相结合、与意识形态工作相结合,通过“三结合”不断增强农村“星级党员”的荣誉感和激发干事热情。

二、存在问题

总的来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还是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和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党组织和一些同志,对处置不合格党员落实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对党员分类管理评分定星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比如,有的基层党组织成员变动较大较快,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有效衔接不上,新负责的同志刚接手,情况不了解,业务不熟悉,处置工作无从下手,这一现象主要集中在非公有制企业、高校基层党组织。二是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不够。基层党组织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作风不扎实,表面文章做得多,实际工作做得少,怕得罪人,开展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三是业务不熟悉,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或联系上的,缺乏党性教育,组织观念淡薄,有的党组织不会做工作,思想教育不到位,导致一定程度上党员也对党组织缺乏信心。比如,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因党性教育失位,致使个别同志党员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薄;联系上的,因为感觉工作繁琐,处理办法掌握不透,有应付了事的现象。

三、几点体会及意见建议

我市通过实施党员积分评级登记制度,对处置不合格党员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一是亮出党员标准评价正负面清单的做法,为界定党员日常考核标准和不合格党员标准划下两条“硬杠杠”,使“印象分”变为“标准分”,有效解决了党员评分难和评定难的问题。二是为做到严把每一道关口,积分评级登记的三大步骤都设计了相应的工作配档表和流程图,规范每一个步骤的做法和时间,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好理解、易掌握、能落实。三是在处置不合格党员过程中,努力做到每一个环节都慎重、稳妥、公平,既坚持原则,不降格以求,又把握政策尺度,区别对待,让党员都心服口服。一方面,重点处理好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有意而为和无心之失等“4个关系”,对思想认识跟不上发展形势、信仰邪教或其他宗教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下岗失业和外出务工、量化计分结果与平时表现有差距、年老体弱或长期患病等确有实际困难的7种特殊情形的党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搞简单化和一刀切。另一方面,注重公平公开,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申诉权等权利。对日常季度评分、评定党员等级和是否给予党员登记注册等关键环节,要求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建立通知书公布机制,印制日常考核加分扣分、提出登记申请、支部党员大会、党员暂缓注册登记等7种通知书,由党(总)支部委员亲手递交被处置党员并进行详细说明。每一处置环节启动前,都要听取不合格党员本人和同一支部党员的意见,并在支部表决大会上允许本人申辩和他人质证。建立不合格党员复议机制,被处置党员如对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四是通过实施党员积分评级登记制度,从“暂缓登记”激励后进党员变先进,从“不予登记”打开出口让不合格者顺畅出局,既畅通了党员队伍的“出口”,又严格了党员日常管理,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基层党组织的管理能力,初步构建起党员退出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市认为,要积极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就要站在更高起点,坚持更高标准,不断完善农村党员分类管理评分定星工作,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稳妥有效。一是分类要更加精准。按照年龄、行业、流动、健康状况等情况,对处置不合格党员进行分类,基层党注重注重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进行一次梳理,动态地对党员进行分类调整,使每一位党员都能得到更加精准的分类,以便提高党员管理的针对性。二是评分标准要更加精细。坚持以村党支部为单位,按类制定评分细则,坚持“一支部一策”、“一类一策”,制定更为精细的评分标准,实现科学评价党员日常表现。比如,应当设立不同的加分项目,如获得区、市、县、乡表彰的,设立不同的加分分值,这样可能更好地调动党员积极性。三是定星要更加精确。在分类管理、按季评分、年底总评的基础上,实行一年一定等一评星一登记的办法。评为“星级”、“合格”等次的党员给予注册登记;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注册登记或暂缓登记,暂缓登记的要给予提醒或告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暂缓注册登记或不给予注册登记。对暂缓注册登记的,对其进行提醒或告诫,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签订整改责任书、结对帮扶等方式,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一年后重新注册登记时,仍表现较差,按不予注册登记处理;对不给予注册登记的,按规定程序除名。四是结果运用要更加多元。想方设法对星级党员在就业、创业、培训、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支持,努力让星级党员既得实惠又增强荣誉感,调动党员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要对不合格党员进行严格处置,按照党章党规规定进行处置,坚持从严治党,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编辑:温子锐  作者:来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 熊爱武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