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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

来源:广西日报  时间:2017年12月12日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在新的起点上开展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理论指导,指明了工作方向。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要决策和战略部署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不懈正风反腐,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始终坚定旗帜立场,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统一步调一致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反腐败是一种政治决断,政治意志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着,党内政治生活气象焕然一新,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巩固,人民群众给予极高赞誉,归根结底是我们党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旗帜鲜明讲政治是过去五年管党治党最鲜明的特点,也是今后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的最根本要求。党的十九大把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建设总布局首位,充分凸显政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是政治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自觉同一切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中央集中领导和团结统一的言行作斗争,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以新作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要把政治建设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纠正政治意识淡薄、大局意识不强、不讲政治规矩等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时刻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全面履行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赋予纪委的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扞卫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反腐败

腐败与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相容。过去五年反腐败斗争历程波澜壮阔,扶正祛邪、激浊扬清,深刻改变了政治生态,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但现实警示我们,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决不能沾沾自喜、盲目乐观。现在取得的成绩是压倒性态势而不是定势,是阶段性的而不是最终胜利,反腐败斗争远远没有到鸣金收兵之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见好就收的想法。必须持之以恒、善作善成,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这些再次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我们要冷静清醒判断形势,客观审视面对挑战,对反腐败斗争充满必胜的信心,对党的理想信念忠贞不渝,对各类利益诱惑坚守底线,对腐败行为敢于较真碰硬。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党员干部知畏知止。突出执纪审查重点,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决惩治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而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对三种情况同时具备并且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交织的,培植私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要作为反腐败的重中之重。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涉黑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推进反腐败制度化法治化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修订颁布了一批重大党内法规,全面从严治党法治化程度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党的十九大着眼于反腐败新形势,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等等,这些新举措不同于一般意义上政治权力、政治关系调整,而是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是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将有利于更有效、更合法地实现反腐败目标。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在全国各地推开,随着反腐败覆盖面扩大,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将更加有机统一,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将更加密切。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要顺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需要,发扬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深入学习领会政治理论、方针政策、党纪国法知识,吃透中央精神,领会改革意图,融会贯通,在考验和磨砺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坚持把依纪依法安全办案作为一条铁律,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重事实重证据、重实体重程序,严格依纪依法履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程序,规范业务流程办理,建立健全作风纪律、办案监督、错案追究等监督制度,推动反腐败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做好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加强反腐败信息共享、协同作战,构建监督、调查、处置运行机制,实现速度、质量、效率有机统一,不断提升反腐败的综合效果。

始终坚持群众路线,释放人民群众监督正能量

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坚持人民群众监督,可以有效弥补党内监督不足,防止“两面人”“两面派”等隐身变异,保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不褪色。党组织和党员身处人民群众之中,一些违纪行为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对他们的腐败问题最有发言权。但是现实社会中,受信息不对称、渠道不畅通、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一些群众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我们要牢牢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期待,把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的制度优势,下最大力气解决好消极腐败问题,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监督的方式方法和途径,增强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敢于敞开大门,加强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检视和评判,扩大群众监督的知情空间。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作用,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扩大监督范围,形成公开透明、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积极开展问题线索初查初核工作,完善群众监督激励保障机制,增强群众监督的信心。  (作者单位:自治区纪委)

编辑:温子锐  作者:胡忠恒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