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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方略

来源:广西日报  时间:2017年12月12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全面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要求全党予以深刻领会、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基本方略之一,直接关系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落地生根。

民生短板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具体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十九大报告作出的重大论断,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谋篇布局指明了方向。改革开放近40年,国家经济实力显着增强,惠民举措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包括更好的物质生活需要,还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政治、文化、社会层面的需要,但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城乡区域发展尚不平衡,导致民生领域仍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补齐民生短板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领域。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基本方略。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关系国运。解决民生问题是最大的政治,改善民生是最大政绩。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方略,要求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幼有所育”“弱有所扶”是对十七大报告和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民生“五有”的新拓展,意味着我国少年儿童尤其是城乡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以及低保人群、贫困患者、困难老人、残疾人士等弱势群体将更多更公平地分享到改革发展成果,民生政策将更好地覆盖人民群众生命周期的每个重要方面,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的执政理念的全面贯彻落实。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统一。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系统、艰巨、复杂的工程,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为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民生工作的哲学方法,即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这就要求从以下方面着力。

善于抓住重点。“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要从客观条件出发,突出问题导向,抓准民生关切,充分调动各类资源,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竭力解决好该解决能解决的现实问题。

持之以恒开展工作。民生工作涵盖人民群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当前改革发展中的不少难点、硬骨头集中在民生领域,而民生的改善“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发扬钉钉子精神,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持续聚力改善民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着力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保障和改善民生与发展和壮大经济相辅相成。一方面,要通过加快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为不断改善民生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综合财力;另一方面,要通过民生持续改善更好调动人民群众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消费需求量扩质升,为经济发展提供不竭的强大动力。

(作者为自治区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基地教授)

编辑:温子锐  作者:韦宇红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