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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官员违纪信息首附忏悔录释放哪些信号?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时间:2018年02月06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月24日电 (记者李源)昨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两名厅级干部因严重违纪被“双开”的通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总工会原主席苏利冕,和绍兴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何加顺。记者注意到,本次通报除公布了落马干部的违纪问题及简历之外,还增加了两人的忏悔录内容。据了解,这是近年来中纪委首次在官员违纪通报中增加其忏悔话语。

根据本次通报介绍,忏悔录写于干部审查、调查期间。苏利冕在忏悔录中说到,自己是一个原本即将退休走出办公大楼却马上要跨入监狱大门的人,制造这个惨痛悲剧的,恰恰是自己。究其原因,是因为理想信念缺失,在贪欲中迷失了方向,将权力作为捞取个人好处的资源,既想当领导,又想当老板,处心积虑谋取私利,走上了犯罪道路,严重败坏了党员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无独有偶,何加顺也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反思到,由于理想信念出现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渐渐地放松了警惕,经受不住各种诱惑,清正廉洁、艰苦朴素的作风丢了,共产党员应保持的不谋私利和特权的界限渐渐地破了,逐步成为个别企业老板手中的谋利工具。思想蜕化带坏家风,在没有管住自己的同时,对家属也疏于管理,个别企业老板甚至通过家属向自己输送利益。

那么,在违纪官员的问题通报中增加忏悔录,此举有何深意?

汇编整理忏悔录连续多年写入中纪委全会工作报告

此前,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对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实,写出忏悔录,自悔自新,警示他人。

2016年1月,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

2017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进一步指出,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忏悔录是用违纪干部的惨痛教训换来的,要系统整理、充分利用,在各级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发给原单位党委(党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至此,汇编整理忏悔录已经连续3年写入中央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份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也提及,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

用好忏悔录这个党性“活教材”

无论是“写”,还是“附”,目的都非常明确,就是让落马官员当反面教材,发挥其忏悔录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2016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还专门刊发文章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这个代价不能白付,必须严肃认真地反思。很多违纪党员干部向党组织写了忏悔录,其中蕴含着大量的深刻教训,对此不能讳莫如深。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介绍,中央通过公开和剖析忏悔录,可以预防官员的“贪心”,力图通过“治心”达到让领导干部“不想腐”的目的,体现出中央在治理腐败问题上所持的标本兼治战略。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表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落马领导干部的忏悔录,一方面让党员干部和公众看到了腐败官员落马后的悔过心理状态,另一方面也传递了中央严厉惩处腐败绝不手软的坚定信心。忏悔录的公开,说明中央在保持高压反腐的同时,还十分注重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在未来的反腐败格局中,有效的廉洁教育将成为构筑“不想腐”堤坝的重要基础。

忏悔录记录了贪官思想认识的转变,是最好的党性“活教材”,将忏悔录公开,无异于一堂反腐公开课。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发表评论指出,忏悔录里的贪官大多数曾经是有理想有抱负的“好干部”,而今却沦为被世人不齿的“阶下囚”。可以说,忏悔录是用惨痛教训换来的。代价不能白付,覆辙不能重蹈。“不要学我!”给更多党员干部以警示,使他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越过纪律底线、闯过法律红线的后果有多严重,这或许是忏悔录公开的最大意义。

编辑:温子锐  作者:李源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