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周丽丽 黄廷维)去年以来,广西灵山县出台办法,通过实行严格资格条件、严格选任程序、严格考核管理、严格纪律监督“四个严格”,不断推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该县明确规定提任股级职务的人选,必须符合本单位在编在岗、必须具有相应的职级、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必须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条件,保证人岗相适的准确性。执行动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呈报审批、任职7个必经程序,从严意见征求,列出特殊情形,提高选人用人的规范性。细化交流、免职的情形,规定股级干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或同一重要股级岗位任职满5年,进行轮岗交流,并对履行法人代表资格的股级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制度,强化任免交流的制度性。设置“五不准、三回避、一处理”原则,形成“高压态势”,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