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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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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订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对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做好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2. 负责全区人才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牵头制订实施全区人才发展和重大人才政策,统筹推进重大人才工程、重点专项工作和高层人才服务保障。

3. 负责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组工干部培训等,承办中央组织部和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 负责对全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负责领导干部考试测评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5. 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本级(行政单位)。

2. 广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3. 广西干部学院(事业单位)。

4. 广西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工作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5.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行政单位)。

6.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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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620.26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47万元,增长9.42%。

1. 财政拨款收入9260.58万元,比上年增加954.75万元,增长11.49%,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经营收入1562.13万元,比上年增加267.26万元,增长20.64%,为广西干部学院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举办培训班收入。

3. 其他收入33.33万元,比上年减少54.47万元,下降62.04%(主要是本级上年有调整往来暂存款到收入数,本年无调整数)。其中,中组部转入部机关本级重点课题启动、研究经费3万元,第17批博士服务团调研经费7.2万元,转入考评办2016年度广西题库征集费9万元,课题奖励金0.5万元;自治区党费代管户转入部机关本级春节慰问费7万元;部机关本级拨付给组织部信息中心注册资金1万元;单位获得各类先进奖项的奖金1.16万元;本级及各二层单位的利息收入4.47万元。

4.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9.97万元,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0.27%,主要是广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 上年结转和结余734.25万元,比上年减少167.15万元,下降18.54%,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7.24万元,比上年减少157.52万元;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597.01万元,比上年减少9.63万元。

(二)支出总计11620.26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47万元,增长9.42%。。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18.05万元,比上年增加1348.23万元,增长14.7%。

(1)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75.5万元,一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人才项目经费支出176.44万元,二是来桂挂职人才高地建设项目经费支出39.06万元,三是广西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人才小高地项目经费支出60万元。

(2)组织事务支出10242.55万元。

①基本支出2991.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5.94万元,包括在职职工的工资,用结余资金支出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劳务报酬以及为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57.51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定额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37万元,主要是用于春节慰问离退休干部支出,用于弥补在职及聘用人员住房保障支出安排的住房公金积金不足部分。

②项目支出5823.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33万元,一是发放事业单位绩效性工资,二是预算经费安排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4434.8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项目经费安排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8.68万元,主要是发放在职人员2015年度绩效奖金,发放2016年自治区优秀专家津贴,以及慰问困难、生病人员及遗属。其他资本性支出745.34万元,主要是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120万元,用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专项经费支2016年自治区“千人计划”5名专家配套补助资金115万元,补贴广西老科协活动经费5万元。

③经营支出1427.58万元(广西干部学院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11万元,比上年减少227.09万元,下降73.92%(2016年起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发放),全部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用于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41万元,比上年增加29.96万元,增长39.19%(财政补助单位养老保险增加),全部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58.91万元,比上年增加44.25万元,增长38.59%,用于支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 结余分配134.55万元,比上年减少51.03万元,下降27.5%,为广西干部学院经营收入结余转入事业基金。

6. 年末结转和结余622.22万元,比上年减少114.03万元,下降15.49%,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73万元,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576.49万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52.08万元,比上年增加890.73万元,增长10.53%。其中:基本支出3278.54万元,比上年增加723.48万元,增长28.32%;项目支出6073.53万元,比上年增加167.24万元,增长2.8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06.64万元,比上年增加1043.6万元,增长13.11%。

1. 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75.50万元。一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人才项目经费支出176.44万元,二是来桂挂职人才高地建设项目经费支出39.06万元,三是广西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人才小高地项目经费支出60万元。

2. 组织事务支出873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3.1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44.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19万元);项目支出5798.0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4.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09.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8.6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45.3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12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11万元,比上年减少227.09万元,下降73.92%(2016年起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发放)。全部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用于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41万元,比上年增加29.96万元,增长39.19%(财政补助单位养老保险增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158.91元,比上年增加44.25万元,增长38.59%,用于支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部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8.54万元,比上年增加723.48万元,增长28.32%。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625.40万元,比上年增加467.58万元,增长21.67%(追加绩效奖、政策性调整工资补发数);公用经费支出653.14万元,比上年增加255.9万元,增长64.42%(追加绩效奖、伙食补助、公务用车补助)。

1. 人员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9.63万元,津贴补贴947.48万元,奖金3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1.03万元,离休费23.39万元,退休费33.35万元,抚恤金17.31,医疗费2.63万元,奖励金2.66万元,住房公积金173.5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92万元。

2. 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51.9万元,印刷费34.75万元,手续费0.19万元,水费3.97万元,电费25.77万元,邮电费33.27万元,物业管理费20.29万元,差旅费57.48万元,维修(护)费17.32万元,会议费15.43万元,培训费2.87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劳务费3.75万元,委托业务费14万元,工会经费26.54万元,福利费27.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1.8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1.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我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29.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86.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0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安排1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86.15万元,支出比上年减少150.98万元。根据工作计划,2016年度预算安排比上年少安排160万元,上年举办境外培训班四期,2016年年只举办一期境外培训班。

2. 按自治区党委干部教育工作计划,2016年举办一期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题境外(英国)培训班,培训人员23人,境外培训天数21天,经费支出80.32万元。

3. 我部干部参加其他单位组团的出国(境)会议及培训支出5.83万元,其中,参加中组部举办建设有利于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人才队伍培养机制专题培训班(瑞士)1人,经费支出5.09万元;参加中韩青年友好使者代表团1人,经费支出0.74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安排3.06万元,全年实际支出34.03万元,支出比上年减少80.28万元。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渡期,在编制2016年度部门预算时,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不编制公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只有广西干部学院在预算批复中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30600元。在预算执行年度中,自治区财政根据公务用车改革的核实给我部的保留汽车数量追加公车运行维护费25.38万元(决算超出财政拨款安排2.53万元,是按公车改革办要求无偿转移划拨15辆汽车,在与广西宏桂公司办理移交手续前需缴纳当年保险、路桥及维护产生的费用)

2.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2016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及二层单位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为12辆(资产情况决算报表中汽车数辆13辆,其中一辆已报废但未进行帐务处理),公务用车年均运行费2.84万元/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安排38.33万元,全年实际支出9.31万元,支出比上年减少9.08万元。我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待人数及标准按符合有关规定,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接待人数累计258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4.02万元,比2015年增加251.75万元,增长67.62%。增加的原因:一是2016年定额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二是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自治区财政追加人员伙食补助、公务用车补助,以及车改后核定的公车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3.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6.5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部实有车辆12辆(资产情况决算报表中汽车数辆13辆,其中一辆已报废但未进行帐务处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我部及各直属单位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部部门预算编制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8个项目分别是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专项经费、党政干部教育经费、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经费、计算机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经费、全区组织系统工作培训专项经费、党代会代表和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广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广西干部学院培训专项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92.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5.53%。我部已完成2016年度区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提交《2016年度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辑:黄瑞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