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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期
2014年9月18日
兴安县用制度给“走读”干部戴上“紧箍咒”
为切实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兴安县在建立激励、监督、惩戒机制上下功夫,用制度给“走读”干部戴上“紧箍咒”,让干部不想“走读”、不能“走读”、不敢“走读”。
建立激励机制,让干部不想“走读”。建立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及时了解并解决干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干部倍感关怀和温暖。建立干部驻乡留守考评制度,把驻乡留守档案作为乡镇干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让干部有干头、有奔头。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乡镇干部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实施意见》,改善办公、住宿条件,建立廉政食堂,添置文体设施,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让干部住得下、安得心。今年以来,各乡镇共开展干部谈心谈话850人次,投资300多万元改善干部工作生活条件,10个乡镇都用上了廉政食堂,组织开展文体活动200多次。
建立服务机制,让干部不能“走读”。结合工作实际,专门出台了《兴安县驻村干部包村包户办法》,积极推行“夜学、夜访、夜议”制度,让乡镇干部将更多精力用到工作上和为民办实事上。“夜学”提素质,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由乡镇党委制订具体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每周开展不少于4小时的“夜学”活动,采取举办专题报告会、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组织干部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涉农政策等知识,做到“一周一主题”。 “夜访”察民情,住夜干部在走访农户前认真做好“功课”,利用晚上时间选择4-5户群众代表,登门拜访,谈心交心,听民意、讨民策、暖民心。“夜议”解难题,通过村干部会议、群众代表会等形式,组织召开大讨论和座谈会,广泛征求干群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良策。自活动开展以来,已进行“夜学”22000人次,夜访23670余户,召开“夜议”会310余场次,征得有效建议623条,获取有价值的发展之策536个,为群众解决安全饮水、土地纠纷等实际问题2650多个。
建立惩戒机制,让干部不敢“走读”。制定《兴安县乡镇领导干部“走读”惩处办法》,对照惩处办法,一次查岗不在,给予口头警告;二次查岗不在,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三次查岗不在,给予通报批评;“走读”现象严重的乡镇,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的“走读”干部进行适当岗位调整,并将所有惩处结果以文件形式发送到各乡镇和部门。通过制度惩戒,使乡镇干部不敢“走读”。5至6月,县纪委督查组对干部的“走读”情况进行30余次督查,对5名干部进行了口头警告,有2名干部写出了书面检查,对3名干部给予通报批评。7月以来,全县没有出现“走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