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不合格中“破格”
中国有句老话,“举贤不避亲”,也可以换种说法,即“举贤不避(年)轻”。理论上说,不管是怎样的“二代”,年轻人只要有能力、够资格,条件熟,都可以破格提拔使用。只是要基于对人才的合理需求,但绝对不能把破格作为不遵循原则和规定的借口,借破格之名、行谋私之实。
年轻干部有真才实学,理应给予其机会在岗位上发挥作用、锻炼成长,这也是“破格提拔”的制度初衷。中央也多次强调,应大力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指出: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然而,这一良好的制度初衷,却在一些地方被“歪嘴和尚念歪了经”,假借“破格”提拔之名,把不合格的干部提拔上来,造成种种“出格”。在一些干部眼中,“破格”提拔俨然成了橡皮泥,可被随意揉捏。在“破格”的光环下,一些本来表现平平、能力不强、作风不硬、业务不熟甚至诸多方面不合格的干部,也堂而皇之升职。
中国自古即有“举贤不避亲”的说法,“贤”与“不贤”,不可由少数人关起门来说了算。政府部门官员的权力本质上为公众所赋予,应让公众享有充分知情权、监督权。祛除用人腐败,是确保政治清明、机会公平的关键所在。“破格”提拔年轻干部要经得起考验,组织部门在提拔年轻干部时必须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充分监督,少些出格的破格,多些真正优秀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覃双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