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中组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中组部《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1〕61号)的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现就2012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职位及聘期
(一)选聘数量。2012年广西面向全国公开选聘199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二)选聘职位。选聘高校毕业生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三)聘期。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聘期3年,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30岁以下(1982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经学校推荐也可作为选聘对象。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应聘。
编辑:bgxf 作者: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