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自定义函数

函数的定义是通过使用 function

关键字、名称、由逗号(,)分隔并用圆括号括起来的参数列表(可能为空),后接包含使用大括号括起来的函数主体,例如以下形式:

示例 #1 声明名为 foo 的新函数

注意:

自 PHP 8.0.0 起,参数列表可以包含尾随逗号:

任何有效的 PHP 代码都有可能出现在函数主体,甚至包括其它函数和 class 定义。

函数名和 PHP 中的其它标识符命名规则相同。有效的函数名以字母或下划线打头,后面跟字母,数字或下划线。可以用正则表达式表示为

^[a-zA-Z_\x80-\xff][a-zA-Z0-9_\x80-\xff]*$。

小技巧请参见用户空间命名指南。

函数无需在调用之前被定义,除非是下面两个例子中函数是有条件被定义时。

当一个函数是有条件被定义时,必须在调用函数之前定义。

示例 #2 有条件的函数

示例 #3 函数中的函数

PHP 中的所有函数和类都具有全局作用域,可以定义在一个函数之内而在之外调用,反之亦然。

PHP 不支持函数重载,也不可能取消定义或者重定义已声明的函数。

注意:

从 A 到 Z

的 ASCII 函数名是大小写无关的,不过在调用函数的时候,使用其在定义时相同的形式是个好习惯。

函数支持 可变数量的参数 和

默认参数。参见

func_num_args()、func_get_arg() 和

func_get_args() 的函数参考以获取更多信息。

在 PHP 中可以调用递归函数。

示例 #4 递归函数

注意:

但是要避免递归函数/方法调用超过 100-200 层,因为可能会使堆栈崩溃从而使当前脚本终止。

无限递归可视为编程错误。